2009年第12届雪隆精武会员象棋个人锦标赛
(2009年8月12日、15日及16日)
《赛会棋规和简章》
赛会名称 :第12届雪隆精武会员象棋个人锦标赛。
主办单位 :雪隆精武智育部象棋队。
赛会宗旨 :发扬中华文化,增进会员联谊,提高棋艺水平。
赛会地点 :多元用途教室。
比赛时间 : |
第一场:2009年8月12日8:30pm;第二场:2009年8月15日 4:30pm; 第三场:2009年8月15日8:30pm;第四场:2009年8月16日2:00pm; 第五场:2009年8月16日4:30pm。 |
报名费 :每人RM 3。
比赛奖励 : | 前4名优胜者各获奖杯1座及奖状1张,余者各获奖状1张。 冠军、亚军、季军、殿军:翌年会员费(RM60)。 |
比赛规则 :采用亚洲象棋联合会棋规。
比赛制度 : 5轮,赛制视参赛人数而定。
棋手资格 : 精武十三岁以上的活跃会员。
棋手责任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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赛完一局後,胜者负责向竞赛组报告成绩,负者负责摆好棋子。双方不得在赛场拆棋,违者记犯规1次。 遵守赛会规章,发生争执时必须 服从裁判之判决,不得异议。 |
比赛用时 : |
包干制,每方各有60分钟自由用时,跌钟判负,最后10分钟,只有在对方剩单子进攻才可提和,如对方不同意,则服从裁判判决。 |
代表缺席 : 比赛开始後,如有参赛者迟到30分钟将被判负。
计分方式 : | 计算成绩先计场分,两者相同则采用胜者为胜制。若三人以上场分相同,则以行为犯规次数少为优,如犯规次数相等则抽签决定胜负方案,即小分,中间对手分胜局多和后手得分。 |
其他 : 本简章如有未尽善之处,赛会筹委会有权增删更改,不得异议。
《棋手行为守则》
为提高棋人形象,在棋赛过程中,棋手必须遵守下列规则:
1. 穿着必须整洁,不得穿拖鞋,短裤,无袖背心。违者不得比赛。
2. 要有礼貌和风度,以使棋手地位受人尊重。
3. 带手机者必须将铃声关掉。如接来电请离开现场。
4. 参赛者于比赛途中,可在对手下子前离席往洗手间,唯棋钟不得按停。
5. 棋钟必须向外,并置于红方左边以方便竞赛组员查看。
6. 比赛时必须用走棋的手按钟,按钟不可过重。
7. 不可大声呼叫,或讲任何不文明语言。
8. 比赛进行中严禁阅读任何书报 。
9. 严禁参赛棋手蓄意让分或事先媾和。
10. 比赛期间,严禁彩金下注。
11. 遵守赛会规章,发生争执时必须服从裁判之判决,不得异议。
筹委会阵容
顾问 : | 拿督林济昇医生、萧茂松、欧阳志光、张三游、谭伟胜、李叙成 |
大会主席 : | 孔万良 |
副主席 : | 戴观胜 |
筹委会主席 : | 吴乃棠 |
秘书 : | 精武秘书处 |
裁判团 : | (主任)吴垂祁、魏蔼良、彭汉星 |
赛务组 : | 谢琼高、李周华 |
宣传 : | 精武秘书处 |
司仪 : | 精武秘书处 |
摄影 : | 精武秘书处 |
奖励 / 奖杯 : | 精武秘书处 |